1. 根据研究生院要求,每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做读书报告4次,其中至少公开在学科或学院的学术论坛做读书报告1次,完成累计4次计2学分。
2. 研究生完成读书报告后,须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内,录入相关内容,并经导师确认和系研究生科审核。具体程序如下:登录系统进入“我的读书报告”,如实完整填写相关内容;打印读书报告登记表交导师签字;将导师签字的读书报告登记表,以专业或研究所为单位,于12月30日前交系研究生科(行政楼201室)备案,由研究生科审核及网上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