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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级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导师缴费的再次通知!

编辑:xsgz 日期:2010-10-09 访问次数:10
各相关导师:
    随着招生工作结束,2010级研究生将于今年9月入学,现将2010级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导师缴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方式
    为简化步骤,导师按照如下方式前去财务处缴费:
    1、下载附件1:2010级导师缴费表。按照附件2的缴费标准进行缴费(我系另有规定,详见5)。
    2、因培养机制改革方案调整,从2010级学生开始,财务处为每位导师新开缴费卡号,号码为xxxxxx-5226xx,请导师将相关经费转入此卡中,卡号对应表见附件3。
    3、导师根据自己的招生情况,填写招生人数,缴费金额,无须填写学生信息。
    4、填写项目代码、出资金额,项目负责人签名,院(系所)盖章,到财务处转帐,缴费表一份留财务处,一份留院系(交系办:老行政楼102俞丽瑜老师处)。
    5、信电系2010级关于缴费已经出台相关规定,请导师注意附件4:信息与电子工程学系关于研究生导师缴纳研究生培养费的若干规定
   二、注意事项
    1、从2010级学生开始,若导师帐户内无经费,学校将不再发放岗位助学金导师部分,并将定期公布相关情况。
    2、导师可登录http://cwcx.zju.edu.cn中的“登录网上查询系统”,在“项目经费查询”下选择“项目经费本管理”-“浙江大学项目”,即可对自己的导师5226专户来往账目进行查询。
    3、春博已经缴费的,导师缴费时可减去春博已经缴纳的费用。
    4、有扶植基金的,导师可不出资。扶植基金只资助第一名研究生,导师在扶植基金的基础上招生的,仍须累进,出资时减去扶植基金已经资助的费用。奖励基金不计入基数。2010年扶植基金审批我系有李春光教授一人通过,出资额在总金额上减去1200元即可。
    注:扶植基金标准按培养机制改革方案规定的标准执行,对于个别调整导师出资的院系,提高出资标准的差额自行补足。
    5、非在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缴费均按照第一名执行,不累进。
    6、财务处暑假期间正常办公。
    7、院系对导师缴费如有另行规定的,须经研究生院同意,在研究生院备案,方可实施。
 
  
201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