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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关于2010-2011学年第二批学费补助和校内无息借款工作的通知

编辑:xsgz 日期:2010-05-18 访问次数:10

    经研究,2010-2011学年学费补助和校内无息借款工作将于近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10518日开始,截止时间201062日。

二、申请条件:

1 学费补助申请条件:

1)孤儿、残疾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家庭特别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2)其他国家文件规定或学校规定的应给予学费减免的学生。  

2 校内无息借款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浙江大学全日制在读本科学生。

2)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规章制度,思想品德良好。

3)学习努力,学习态度端正。

4)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生,或因突发事件造成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

三、申请金额和比例

1 学费补助每学年的申请金额不超过4800元。

2 校内无息借款每学年的申请金额不超过2000元。全校享受校内无息借款的学生比例不超过在校本科学生总数的3%,由学工部酌情调整。

3、学费补助及校内无息借款每人每学年只能申请一次(20099月份已申请通过的不再受理),请学院注意审核。

四、工作程序

1 学生本人到所在学园(院、系)提出申请。填写《浙江大学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可在学工部主页下载),并于2010527日前交至紫金港蓝田61061

2、各学园(院、系)在审批校内无息借款时按学园(院、系)学生数的3%,每人2000元额度,不能突破。

3各学园(院、系)以学园(院、系)为单位把汇总表和学生的申请表报送学工部(小剧场206)。同时把汇总表的电子稿发送邮件至zz@st.zju.edu.cn

4、学工部汇总名单后在全校范围予以公示。

5、学工部审定,确定学费补助和校内无息借款名单。并于20109月份通过计财处打卡发放资助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