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批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工作已经开始,请需要申请的同学按本通知要求,及时前往所在校区贷款中心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手续。
一、申请条件:
1、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未受到行政处分;
3、可以正常完成学业。
二、申请时间:
申请自5月11日至5月25日。材料上交截止5月25日。
三、需要提交的材料(推荐打印稿,手写全用黑色水性笔):
1.《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见附件,也可到各校区国家助学贷款服务中心领取),一式两份(签名必须手写)。
2.家庭经济情况证明原件,需要乡、镇、街道或以上民政部门的公章(村委会、居委会公章无效,证明文字必须用黑色水笔写),日期必须为申请当年。
3.本人对家庭经济情况的说明,包括家庭成员情况,家庭月收入(与审批表上一致)等,字数不少于200字(个人签名必须手写),用A4纸。
4.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两份(第一代身份证只需要复印正面,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都需要复印),学生证复印件两份。身份证没有办好的同学,需马上办理,暂时可递交临时身份证复印件。
5.未成年人(92年6月1号以后出生)需要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以及监护人的书面同意。
四、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的要求:
1.民政部门关于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原件。
内容要反映经济困难状况,不可以仅有“情况属实”等字样,用水笔、钢笔填写(蓝黑色均可,不得用圆珠笔,可打印,签名必须手写),要有证明人签字和加盖公章,证明日期必须为申请当年。
有效单位公章有: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或民政办公室(局),街道办事处(民政办公室),政府证明专用章,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某市郊区民政局;
以下公章均无效,如村委会,居委会,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社会事务办公室,社区服务中心等。
2.学生证复印件2份,身份证复印件2份。
第一代身份证只复印正面,第二代身份证需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身份证遗失的,先上交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复印件,否则银行不予发放贷款;待办理好新身份证后务必复印通过贷款中心转交银行;户籍证明、户口本复印件均无效。
3.本人对家庭经济情况详细说明。
内容包括家庭成员的基本情况,工作地,家庭各成员收入,有无获得资助等,字数200字左右,页面A4,可打印,签字必须手写,并注明日期。
4.其他:
未成年人(91年6月后出生)需要法定监护人(一般为父母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复印要求同上)和监护人的书面同意(含父母双方签名)。
五、申请完成后,需办理签合同和借据手续,请及时关注相关通知。
国家助学贷款简介及办理流程参见:http://www.cc98.org/dispbbs.asp?boardID=100&ID=2975520&page=1
学工部通知参见:http://www.xgb.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29&object_id=21369
若有疑问,您也可以发邮件询问,邮箱dkzx@zju.edu.cn
附件一: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正表
附件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样表
附件三:申请材料及相关要求详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