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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续签的通知

编辑:xsgz 日期:2010-04-06 访问次数:10
本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续签工作即将全面展开,本次续签关系到2010-2011学年国家助学贷款能否及时准确发放。请相关同学仔细阅读本通知,及时到场续签,并请互相转达。
续签同学需满足以下要求:2006年一次性申请5年以上(含5年),2007年一次性申请4年以上(含4年),2008年一次性申请3年以上(含3年),2009年一次性申请2年以上(含2年)国家助学贷款。(具体名单查询附件一)
请需要续签的同学带上黑色签字笔,按各自所在校区规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时完成续签工作。
续签时间:4月10日(本周六) 8:00—16:30
续签地点:紫金港 西1-105
其他各校区统一在紫金港集体续签
注意:2009年在紫金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请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于续签现场领取合同和借据。(名单见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