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项目的通知
2010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即将开始。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以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方式在全国选派各类留学人员12000名,其中研究生6000人。根据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委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留学基金项目信息
本次国家留学基金的申请除了每年度全额资助面上项目外,尚有2010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其他各类专项项目的申报,具体说明及要求详见“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一览表及项目指南”,请有意申请的人员予以关注,随时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了解最新申请项目介绍,并按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 二、申请者基本条件
申请者应在我校工作两年以上,业绩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学校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大学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人员一般应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曾公派出国留学半年以上的回国人员一般应回国服务两年以上才能申请(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一般须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高校系统申报公派研究生出国留学项目的申请对象必须为全日制非定向在校学生。根据这项要求,我校教职工均不能申请各类公派研究生出国留学项目。
三、外语要求
四、申请材料
请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非学生类申请人用”准备两份书面申请材料。 完成网上报名后,请打印《出国留学申请表》和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空白《单位推荐意见表》。《出国留学申请表》须经本人签字;《单位推荐意见表》须由申请人所在单位针对申请人情况认真填写,由单位领导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并同时提交推荐意见(不超过500字)的电子版,请注意确保电子版与提交的书面版的推荐意见内容完全一致。在正式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前将推荐意见电子文档发至邮箱cecaie@zju.edu.cn。
五、申报时间及受理地点
申报时间:2010年2月20日—2010年3月15日
受理地点:人事处师资办(紫金港校区东三104-10)
联系人:蔡娥
联系电话:88981610
传 真:88981976
人事处
2010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