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工部关于做好2008―2009学年班主任考核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布置如下:
1、组织实施
信电系班主任工作考核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和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为学院(系)班主任考核工作的具体负责人。
2、考核对象
所有05-07级班主任
3、考核程序
个人小结。班主任按工作职责和考核的内容与要求,认真总结本学年工作,填写《浙江大学班主任工作考核表》,并提供个人的工作总结等相关材料。工作表现突出的班主任可申请优秀班主任,请填写《浙江大学“优秀班主任”登记表》,上述表格请于9月22日下午5点前上交文本稿至玉泉教三435或者紫金港蓝田6-212.
工作记实评价。由学院(系、学园)按照班主任工作职责和学院(系、学园)学生工作实际情况,根据班主任工作的实绩、效果进行考核。
学生评议。由所带班级学生采取不记名方式填写《浙江大学班主任工作评议表》,对班主任的工作满意度进行评议。班主任评议表请各班班长于9月17日下午5点前来办公室领取(06级-玉泉教三435,07级-紫金港蓝6-212),并于9月21日下午5点前交回。
考核结果确定。采取平时工作记实评价与学生评议相结合的方式,两部分各占50%。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班主任的比例占班主任总数的10%。在考核中,班主任所带班集体或个人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的,在同等情况下确定优秀等级时予以优先。班主任疏于教育引导,并发生严重事件的;或发生突发事件,未能及时到达现场并妥善处理的;或学生评议超半数认为不满意的,应评定为不合格等级。
4、奖惩
班主任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学年工作考核与职务晋升以及岗位聘任的主要依据之一。班主任的水平和业绩,各学院(系)应在教师考核、岗位聘任和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等工作中予以体现,并确定相应的岗位津贴。
学工部将对各学院(系、学园)上报的班主任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审核结果报人事处,作为教师考核和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工作考核优秀的班主任,学校授予“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并予以表彰与奖励。
班主任工作学年考核不合格,按本学年教职工考核不合格处理,在2年内(包括当年)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附件1:浙江大学班主任工作考核表.doc
附件2:浙江大学“优秀班主任”登记表.doc
信电系本科生总支
2009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