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系),各部门,各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
根据校历安排,经学校研究决定, 2009年暑期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学期末工作安排
(一)本科课程任课教师应将本学期考试、考查成绩于考试结束后3天内输入现代教务管理系统,打印课程成绩汇总表,签名后及时交给开课学院(系)本科教育科或系教学秘书(教务员)归档。
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应在课程考试结束后2周内完成试卷的评分工作,在网上完成登录,并于考试后1个月内将专业课成绩单(原件)交所在学院(系)研究生科,公共课成绩单(原件)交研究生培养处。
(二)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做好2009届毕业生离校、派遣有关工作(见浙大校办〔2009〕24号文)。
二、学生暑期安排
(一)假期
7月1日―9月9日为全校学生暑假。期间,短学期教学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由各学院(系)按教学计划自行安排,各教学相关部门协助落实。研究生应在暑期内参加不少于1个月的科研工作或社会实践。科研工作由导师或研究所安排,社会实践由学校或学院(系)安排。
(二)开学报到
2009级本科生新生于8月22日报到注册,8月23日―9月12日为本科新生始业教育、军训活动;研究生新生于9月9日报到,9月10日―10月10日为研究生新生始业教育。外国留学本科生、研究生新生9月7日―8日报到注册。
本科生老生于9月10日―11日进行注册、学年小结;研究生老生于9月11日进行注册、学年小结。
9月14日起秋季学期开始。
(三)缴费
学生应缴费后,方可办理报到手续。
1.本科生老生缴费:
(1)缴费查询。
7月20日起,学生可登录财务网站(http://cwcx.zju.edu.cn),进入“高级财务管理平台”,查询、核对自己应缴学杂费额。住宿费将按实际住房档次收取,在宿管中心数据未确认前按1200元预设;2008级学生预交代管教材费300元,每学年由教材中心结算。
(2)缴费方式。
学费、住宿费、教材费通过建行卡进行缴费。要求在9月 1 日前将足额款项存入建行卡。通过以下方式缴费:
A.网上自助缴费:登录www.ccb.com建行首页左上方“网上银行”,申请成为电子银行非签约客户,再到财务网站按缴费指引进行缴费。
B.银行扣划:未通过网上自助缴费的,由银行在报到注册日前统一扣款。由各班班长在报到注册日持本人学生证到票据发放点按班级领取缴费收据。
提醒:今年各校区会计核算中心原则上不接受现金缴费。
(3)缓缴申请。
未申请到国家助学贷款的经济困难学生,请在财务网站“财务有关空白表格、单据样式的下载链接”下载《浙江大学学生缓缴学费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交票据发放现场办理相关手续。
2.研究生老生缴费:
(1)农行金穗卡代扣方式。
学生应在9月 1 日前将足额款项存入农行卡内,由银行统一扣款。报到注册日当天,到报到现场收费点领取缴费收据,其他时间在校区会计核算分中心办理。
(2)其他缴费方式。
主要有转帐支票、汇票和经费卡转帐等,学生于报到注册日到报到现场收费点办理。具体要求详见研究生院《2009年秋季研究生老生交费办法》。
(四)暑期安全管理
学生管理部门、宿管中心、后勤部门对暑期留校学生要掌握情况,加强管理与服务。暑期留校学生应严格遵守《浙江大学校园治安管理规定》,不得在学生宿舍留宿外来人员。
三、教职工暑期安排
1.全校教职工于7月13日―9月4日安排暑期休假。9月7日起上班。
2.在此期间,校、院(系)机关(含各直属单位)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实验室技术人员安排轮休30天,上述单位的工人轮休23天。产业单位职工休假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3.各部门、各单位在安排教职工轮休的同时,应安排好本部门、本单位的暑期日常工作和学生暑期短学期教学、军训、社会实践、科研等有关工作。校机关各部门、各校区管委会和各学院(系)机关要安排好值班,每批值班人员中应有本部门或单位负责人。值班名单及联系方法应于7月9日前报所在校区管委会,由校区管委会汇总后报校长办公室行政室,建有网站的单位还应同时将值班名单在本单位网站首页上予以公布。
4.暑假期间(7月13日―9月4日,双休日除外)校、院(系)机关(含各直属单位)值班时间为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5.暑假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加班的,应从严控制。
6.因本科新生报到提前至8月22日,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提前做好准备,认真做好下学期开学和迎接新生的各项工作。
四、其他有关事项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学校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要求,在放假前开展全面的自查工作,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落实防盗、防火、防破坏、防自然灾害事故等各项措施,同时做好防暑降温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稳定工作各项责任制,若发生事故要及时报告,并按有关程序及规定进行处理。
二○○九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