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经研究,2009-2010学年学费补助和校内无息借款工作将于近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学费补助申请条件:
(1)孤儿、残疾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家庭特别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2)其他国家文件规定或学校规定的应给予学费减免的学生。
2、 校内无息借款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浙江大学全日制在读本科学生。
(2)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规章制度,思想品德良好。
(3)学习努力,学习态度端正。
(4)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生,或因突发事件造成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
二、申请金额和比例
1、 学费补助每学年的申请金额不超过4800元。
2、 校内无息借款每学年的申请金额不超过2000元。全校享受校内无息借款的学生比例不超过在校本科学生总数的3%,由学工部酌情调整。
3、学费补助及校内无息借款每人每学年只能申请一次。
三、工作程序
1、 学生本人向系提出申请,填写《浙江大学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见附件)。
2、 本系经过审核后,报送学工部资助办公室
3、 学工部汇总名单并在全校范围予以公示。
4、学工部审定,确定学费补助和校内无息借款名单。并于2009年9月1日前通过计财部打卡发放资助款。
四、注意事项
1、申请截止时间:2009年6月3日下午5:00
2、表格上交地点:蓝田6-212
3、联系人:赵侠老师(88206569)
信电系
2009.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