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200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有关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评审办法的通知》(浙教高教〔2009〕56号)有关精品课程的评审和推荐要求,学校决定启动2009年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的申报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省级课程申报须是我校校级精品课程;国家级精品课程申报可为今年申报的省级精品课程和历年省级精品课程。精品课程具体申报要求参见《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200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精品课程部分(附件1)。
二、申报程序
由各院(系)组织初选,并择优向学校推荐,所推荐课程统一填写“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表”(附件2),一式二份,院(系)汇总(附件3)后于5月6日前报本科生院教研处教改项目管理办公室(紫金港东1D-110)。
学校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省级、国家级名单。
联系人:金娟琴(Tel:88206730; Email:jjqin@zju.edu.cn)
附件1:2009年国家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精品课程.doc
附件2: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表(word版).doc
附件3:2009年度精品课程推荐汇总表.doc
本科生院教研处
二OO九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