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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09年度浙江大学校级本科精品课程的通知

编辑:bksk 日期:2009-02-24 访问次数:12

各位老师:

    精品课程建设是学校课程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学院(系)先行建设,择优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的精品课程建设管理文件精神,在各学院(系)前期建设基础上,学校拟在近期评选一批校级精品课程,请各学部、学院(系)择优推荐,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以本科公共基础课和各专业学科基础课为主,个别有特色和影响力的专业课程可适当考虑;已列入校级精品课程的课程不再重复申报。

二、推荐条件

1.已在学校本科教学中连续开设3年以上;

2.课程负责人由教授担任,并拥有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队伍;

3.课程教学效果好,得到广大学生和同行专家的好评;

4.教学方法灵活多样,并建有基于网络的多媒体课件,课件内容丰富。

三、推荐要求与名额:

精品课程推荐要充分考虑现有课程建设基础,同时兼顾各学科专业平衡。原则上每个学院(系)推荐1-2门,思政、数、理、化等公共基础课程组可根据课程实际建设情况向学校推荐。学校鼓励知名教授和学科带头人担任精品课程负责人。

四、报送资料

各学院在择优推荐基础上,于310日前将浙江大学精品课程推荐汇总表和各课程浙江大学精品课程申报表(一式一份)报本科生院教研处教改项目管理办公室(紫金港东1D-110)。同时请各课程负责人于315日前将申报表电子版,网络课件上传至http://10.15.11.25:8080(有详细操作说明) ,过期不上载材料视主动放弃申报。

五、其它

校级精品课程的课程建设、维护和年度检查按《浙江大学本科教育精品课程评选与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联系人:金娟琴

电话:88206730

E_mail:jjqin@zju.edu.cn

 

 

 

附件1:浙江大学精品课程申报表.doc附件2:浙江大学精品课程推荐汇总表.doc附件3:浙江大学本科教育精品课程评选与管理暂行办法.doc附件4:浙江大学精品课程指标体系(发文).doc



本科生院教研处教改项目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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