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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浙江大学第四届“三育人”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编辑:gzj 日期:2008-05-14 访问次数:12

各系级工会、院机关工会小组:

   为进一步调动全校教职员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积极性,根据校教代会“三育人”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将举办浙江大学第四届“三育人”标兵评选活动。目的是通过评选深入落实“以人为本、整合培养、求是创新、追求卓越”的教育理念,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在我校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充分发挥身边典型的示范和教育作用,把评比“三育人”标兵活动作为推动学校走在前列、创建一流作出贡献。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1、评选坚持育人为本原则,被评选教职工在教学、管理、服务方面有突出的育人事迹。

    2、评选坚持群众参与原则,由各级工会、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博士生会发起、组织,由全校师生共同参与评选。

    3、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评选结果由投票产生。

 

   二、推选方案

   1 、被推选人

   凡浙江大学在职正式教职员工均具有被推选资格。(已获选两届的标兵此次不再推荐)

   2、推选单位

   浙江大学各院级工会、各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博士生会为推选单位。校工会协调各院级工会推选工作,校团委统一协调各学生组织的推选工作。为体现推选工作的广泛性,也可以采取联名推荐(30人以上)和自荐的方式交到各推选单位(联名推荐表见附表2,自荐表见附表3)。

   3、推选标准

   1)品德高尚,为人师表,育人事迹感人;

  2)爱校荣校,在教学、管理、服务方面有突出的业绩,全身心投入育人工作,受到师生广泛好评。

   4、推选名额

   各推选单位在全校范围内原则上推选5名候选人参加评选,其中携荐本单位候选人一般不超过3名。教书育人标兵候选人2名,管理、服务育人标兵候选人1名。

   5、推选方式

   各推选单位依照《浙江大学第三届三育人标兵候选人推选表》(见附表1)的相关要求,填写推选表,并附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500字以内),于2008518日前,交至三育人标兵评选活动组委会(详见推选表备注),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三、评选步骤

   评选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由三育人工作委员会、推选单位在被推选人中投票推选,根据投票结果产生30名候选人(其中教书育人标兵候选人20名,管理、服务育人标兵候选人10名)进入第二阶段评选;

第二阶段采用网上投票和其他投票方式,产生15三育人标兵(其中教书育人标兵10名,管理、服务育人标兵5名)。

   四、时间安排

  

   514日-519

各院级工会、各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博士生会及联名推荐等方式推选候选人

   519日-520

候选人材料汇总

   521日-525

三育人工作委员会、各院级工会、各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博士生会投票,产生30三育人标兵候选人

   526日-62

公示三育人标兵候选人名单,进一步征求意见

   62―66

准备30三育人标兵候选人的宣传材料

   67 615

30三育人标兵候选人进行全面宣传

   613日-626

教职工及学生网上投票

 希望各单位认真宣传,组织推荐我们周围默默无闻的工作在第一线的教职工、在本职岗位上有突出育人事迹的同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