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级工会、院机关工会小组:
为进一步调动全校教职员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积极性,根据校教代会“三育人”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将举办浙江大学第四届“三育人”标兵评选活动。目的是通过评选深入落实“以人为本、整合培养、求是创新、追求卓越”的教育理念,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在我校开展的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充分发挥身边典型的示范和教育作用,把评比“三育人”标兵活动作为推动学校走在前列、创建一流作出贡献。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1、评选坚持“育人为本”原则,被评选教职工在教学、管理、服务方面有突出的育人事迹。
2、评选坚持“群众参与”原则,由各级工会、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博士生会发起、组织,由全校师生共同参与评选。
3、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评选结果由投票产生。
二、推选方案
1 、被推选人
凡浙江大学在职正式教职员工均具有被推选资格。(已获选两届的标兵此次不再推荐)
2、推选单位
浙江大学各院级工会、各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博士生会为推选单位。校工会协调各院级工会推选工作,校团委统一协调各学生组织的推选工作。为体现推选工作的广泛性,也可以采取联名推荐(30人以上)和自荐的方式交到各推选单位(联名推荐表见附表2,自荐表见附表3)。
3、推选标准
(1)品德高尚,为人师表,育人事迹感人;
(2)爱校荣校,在教学、管理、服务方面有突出的业绩,全身心投入育人工作,受到师生广泛好评。
4、推选名额
各推选单位在全校范围内原则上推选5名候选人参加评选,其中携荐本单位候选人一般不超过3名。“教书育人”标兵候选人2名,“管理、服务育人”标兵候选人1名。
5、推选方式
各推选单位依照《浙江大学第三届“三育人”标兵候选人推选表》(见附表1)的相关要求,填写推选表,并附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500字以内),于2008年5月18日前,交至“三育人”标兵评选活动组委会(详见推选表备注),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三、评选步骤
评选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由“三育人”工作委员会、推选单位在被推选人中投票推选,根据投票结果产生30名候选人(其中“教书育人”标兵候选人20名,“管理、服务育人”标兵候选人10名)进入第二阶段评选;
第二阶段采用网上投票和其他投票方式,产生15名“三育人”标兵(其中“教书育人”标兵10名,“管理、服务育人”标兵5名)。
四、时间安排
5月14日-5月19日 | 各院级工会、各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博士生会及联名推荐等方式推选候选人 |
5月19日-5月20日 | 候选人材料汇总 |
5月21日-5月25日 | “三育人”工作委员会、各院级工会、各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博士生会投票,产生30名“三育人”标兵候选人 |
5月26日-6月2日 | 公示“三育人”标兵候选人名单,进一步征求意见 |
6月2日―6月6日 | 准备30名“三育人”标兵候选人的宣传材料 |
6月7日 -6月15日 | 对30名“三育人”标兵候选人进行全面宣传 |
6月13日-6月26日 | 教职工及学生网上投票 |
希望各单位认真宣传,组织推荐我们周围默默无闻的工作在第一线的教职工、在本职岗位上有突出育人事迹的同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