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校办〔2008〕2号
各学院,各部门,各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校历安排,现将寒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1月15日至24日,全校停课考试。教学管理部门要做好考试通知、考场安排等工作。
二、1月25日至2月16日,学生寒假。2月17日,学生报到注册,2008级提前攻博研究生报到。2月18日,开始上课。
三、1月30日至2月14日,教职工寒假。1月26、27日两天公休日调至1月28、29日,2月17日公休日调至2月15日。机关和直属单位人员于2月17日上班。请全体教职工按照本通知安排休假时间,切实做好假期前后有关工作。
四、寒假期间,图书馆在国定假日外,每周一、三、五上午开放;校医院照常接诊。
五、各有关单位要做好对学生的假日安全教育工作,落实假期安全保卫责任制,尤其是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学校稳定。
六、各有关单位要安排好寒假留校学生的生活、学习和文体活动;做好对各类人员的春节慰问工作。
七、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学期结束工作和下学期开学准备工作。
八、各部门、各单位要安排好假期值班工作,确保人员到位、联络畅通。各校区管委会将本校区各单位值班情况汇总后,于1月26日前报校长办公室。建有主页的单位,还应将值班名单在本单位网站上予以公布。
九、寒假期间学校设总值班室:
值班地点:紫金港校区图书信息中心C楼1405室
值班时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
值班电话:88981489(值班时间),88206110(其它时间)
校 长 办 公室
二○○八年一月十日
主题词:寒假 通知
抄 送:纪委,各院级党委、直属党总支,党委各部门,各党工委,工会、团委。
(打印:杨 扬 校对:刘辉文) 2008年1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