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目前已进入冬令防火的重要时期,天干物燥,用火用电用气增多,安全隐患增多。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安全防火工作,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学校财产和全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教学、科研、生产、生活的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
各单位和部门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构建和谐浙大的高度充分认识防火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要本着对学校和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把防火工作纳入本单位和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分析研究本单位防火工作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和簿弱环节,周密制定防火工作方案,切实把消防工作的重心和着力点转移到预防上来,明确主管本单位和部门防火工作的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明确目标,突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学校的安全与稳定。
二、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各单位和部门要牢固树立“消防安全,宣传系于一半”的理念,充分认识防火宣传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结合本单位特点,搞好教育培训,加大宣传力度,拓宽教育渠道。组织师生员工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和应急疏散演练,使每位师生员工熟悉消防常识,掌握火场逃生自救、扑救初起火灾的技能。有条件的单位可以组织师生员工以消防“知识竞赛”、“专题讨论”、“技能大赛”、“主题晚会”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保卫处要加强对重点工种人员的防火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最大限度地达到教育目的。
三、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各单位和部门要严格按规定用气、用火、用电等,加强设施设备的检查、维修,确保工作状态良好,并严格各项操作规程,严防失火、爆炸、煤气中毒等事故的发生。各实验室、学生公寓等重要部位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对师生的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规的教育,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切实做到责任落实、人员到位、工作到位。有关单位要加强值班和巡逻,把防火工作作为重点任务之一,加强巡查,确保能及时发现问题并排除隐患,防患于未然。
四、落实检查整改工作,及时消除隐患
各单位和部门要根据冬季防火工作的特点,在今冬明春期间,组织力量对本单位和部门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彻底检查,建立消防安全检查整改的长效机制。检查要认真、细致,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并做好消防检查记录。消防检查的重点内容有:
1、各级防火负责人、管理人、岗位防火责任人和防火职责、制度、措施是否落实;
2、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3、消防器材、消防设备设施是否完好无损,消防自动报警设备运行是否正常;
4、电源线路、电气设备、电器开关插头插座以及各种实验设备等是否完好并符合防火要求;
5、用电、用火、用气等是否违章;
6、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等危险物品保管是否妥当。
对检查中发现的火险隐患,要立即予以整改。能解决的,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应及时书面报告有关部门,并采取行之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今冬明春防火安全。
五、加强野外火源的管理,严防森林火灾
我校地处西湖风景名胜区,防止森林、树林火灾是历年来我校消防工作的重点。特别是冬季防火是预防森林火灾的关键环节。因此要提倡“森林是我家,防火靠大家”的理念,从源头上管住人为野外火源的产生。同时,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做好冬至、清明、国定假日和高火险等级天气的巡查和看守工作,严禁火源进入林区,确保景区和校园的绝对安全。
六、加强管理,严格执行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
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浙江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浙江大学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学校严格实行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各单位、各部门领导务必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加强管理,工作上扎扎实实,严防因工作疏漏导致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七、发现火情要及时组织扑救并报警
火警报警电话:119
“校园110”联动电话:
玉泉校区: 87951110
西溪校区: 88373110
华家池校区: 86971110
之江校区: 86592777
紫金港校区: 88206110
浙江大学防火委员会
二00七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