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各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
根据校历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2007年暑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期结束工作
1.本科课程任课教师应将本学期考试、考查成绩于考试结束后3天内报开课学院本科教育科或系教学秘书(教务员)。本科学生成绩由任课教师或开课学院直接输入现代教务管理系统。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应在课程考试结束后2周内完成试卷的评分工作,在网上完成登分,并于考试后1个月内将专业课成绩交所在学院研究生科,公共课成绩交研究生培养处。
2.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做好2007届毕业生离校、派遣有关工作(见浙大校办[2007]12号文)。
二、学生暑期安排
1.假期
7月12日―9月5日为全校学生暑假。期间,短学期教学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由各学院按教学计划自行安排,各教学相关部门予以协助落实。研究生应在暑期内参加不少于1个月的科研工作或社会实践。科研工作由导师或研究所安排,社会实践由学校或学院安排。
2.开学报到
2007级本科新生于8月17日报到注册,8月18日―9月8日为本科新生始业教育、军训活动;研究生新生于9月4日―5日报到,9月6日―10月6日为研究生新生始业教育。外国留学本科生、研究生新生9月3日―5日报到注册,9月6日―7日新生始业教育。
本科生老生于9月6日―7日报到注册、学年小结;研究生老生于9月6日注册、学年小结。
9月10日起秋季学期开始上课。
3.缴费
学生应先缴费后报到。本科生老生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缴费:
(1)网上缴费方式。通过网上缴费系统(http://cwcx.zju.edu.cn)
进行缴费。缴费内容包括: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缴费办法详见校计财处《2007年度本科老生缴费通知》。
(2)农行卡缴费方式。在8月30日前将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款项足额存入农行缴费卡内。
报到注册日,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到所在校区会计核算中心领取收据,各学院凭学生缴费收据办理注册手续。
研究生老生通过银行交学费的应在8月25日前完成或在报到注册日到所在校区会计核算中心或收费现场缴费并领取发票,银行交费办法详见研究生院通知。在校内住宿的研究生,须先缴纳住宿费,然后到各学院办理注册手续,有关住宿费具体缴费方式由宿管中心另行通知。
4.学生管理部门、宿管中心、后勤部门对暑期留校学生要掌握情况,加强管理与服务。暑期留校学生应严格遵守《浙江大学校园治安管理规定》,不得在学生宿舍留宿外来人员。
三、教职工暑期安排
1.全校教职工于7月19日―8月29日安排暑期休假。
2.在此期间,校、院机关(含各直属单位)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实验室技术人员安排轮休30天,上述单位的工人轮休23天。产业单位职工休假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3.各部门、各单位在安排教职工轮休的同时,应安排好本部门、本单位的暑期日常工作和学生暑期短学期教学、军训、社会实践、科研等有关工作。校机关各部门、校区和各学院机关要安排好值班,每批值班人员中应有本部门或单位负责人。值班名单及联系方法应于7月13日前交所在校区管委会汇总后,由校区管委会报校长办公室行政室,建有网站的单位还应同时将值班名单在本单位网站首页上予以公布。
4.暑假期间(7月19日―8月29日)校、院机关值班时间为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
5.暑假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加班的,应从严控制。
6.因今年本科新生报到提前至8月17日,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提前做好准备,认真做好下学期开学和迎接新生的各项工作。
四、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学校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及“平安校园”创建活动责任制的要求,在放假前开展全面的自查工作,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落实防盗、防火、防破坏、防自然灾害事故等各项措施,同时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严格执行安全保卫负责制,若发生事故要及时报告,并按有关程序及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