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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信息

信电学院关于2023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新生报到注册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9-04    阅读次数 :77

2023级研究生新生:

信电学院2023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新生报到注册安排如下,请按照通知要求完成报到注册工作。(本通知面向学术学位博士、专业学位博士、专业学位硕士及学术学位硕士。)

 

一、报到注册安排

1报到时间20239159:00-11:3013:30-16:00

2、报到地点:玉泉校区行政楼121(报到、注册)108111(提交、领取新生材料),请先至121完成报到、注册后再至108111

3、验证材料(学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1)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2)有效的本人证件: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港澳台居民证件等),并务必携带复印件一份;

3)证书:硕士生必须持有本科学历证书原件。博士生必须持有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或硕士学历证书原件。推免生(包括直博和硕士)必须持有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境外获得学位的必须有教育部留服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并请携带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未获得以上学历学位证书者不予报到入学。

4)硕博连读生须有办妥硕士生阶段离校手续的电子离校单打印件。

5)完成“新生服务网”操作:学校将于2023728日起开通研究生新生服务网(http://regi.zju.edu.cn/home ),该系统包括学校的有关通知公告、缴费信息、住宿安排、新生需完成的测试以及其他环节。所有新生必须登录新生服务网,完成相关手续。完成所有新生服务网环节后请下载信息维护确认后的新生登记表,并彩色打印新生登记表一份(含本人签字),在报到时上交学院研究生教育科行政楼121

4.报到当天,已按照新生服务网要求办理的新生可直接入住宿舍,然后到学院研究生科行政楼121进行验证及报到、注册(未按规定携带相关验证材料及未缴纳学费者不予报到)。缴费金额与方式详见“浙江大学研究生新生缴费指南”及新生服务网说明。

5.2023年秋季研究生新生报到采用线上报到流程,需先现场采集每一位新生的报到照片并进行在线人脸对比,对比一致者方可报到注册。请新生在报到时不要过度化妆、头发不要过度遮挡面部,以保证人脸对比的准确性。

 

二、硕博连读博士新生注意事项

2023级秋季转博的硕博连读生信息由研究生院统一转段,硕博连读生需办理离校手续,住宿安排原则上在原床位不变。新生选课开放后,硕博连读生务必请用博士生学号进行选课。

 

三、新生材料准备

(一) 户口迁移

1.全日制研究生新生户口迁移采取自愿原则,可迁至学校,也可保留在原户籍地。新生入学报到时若不迁移户口,视为自动放弃户口迁移,入学后不得再行户口迁入。在校期间,迁户学生户口性质为学生集体户口,户口管理按照《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浙公通字〔20205号)执行。

在职学生、非全日制学生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选择把户口迁至学校的新生,须准备以下材料:

1)《户口迁移证》原件1份(本人在杭州的最新手机号码、二代身份证起止日期写在户口迁移证右上角);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底色不作要求)贴于迁移证背面(粘贴位置见下图所示)。

2)《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

3)身份证复印件1,正反面复印,身份证拍照后打印的不予采用。

3.《户口迁移证》各项内容必须规范、清晰,具体要求如下:

1)姓名:《户口迁移证》上姓名须与《录取通知书》姓名一致。

2)籍贯、出生地:必须明确到“××省××市”或“××省××县”。

3)迁移原因:大中专招生。

4)盖章:需盖有“××省公安厅”及“××市公安局××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5)注意事项:严禁私自涂改《户口迁移证》上的信息。迁移户口过程中身份证如被迁出地公安机关收缴,应由收缴地公安机关在迁移证上注明“身份证已收缴”。

6)户口迁往地址

玉泉校区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38号。特别提醒:本校升学就读校区有变更,且选择户口继续保留在学校集体户口的新生,请学生本人在研究生开学报到前,自行到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并按照2023年浙江大学研究生新生落户要求将本人户口迁移至玉泉校区。

4.其他注意事项

1)新生在报到后,请及时关注安全保卫处网站或“平安浙大”微信公众号,获取关于落户的具体办理通知。请选择迁户的新生务必将户口迁移材料在报到当天交至行政楼108111,若有特殊情况报到当天无法上交户口迁移材料,请于920日前交到行政楼123学院将统一向院系所在校区的安全保卫处户口管理办公室提交落户材料。如未按通知要求提交落户材料,后续不再受理。

新生落户要经杭州市公安部门审批并逐一办理,需一定时间,具体完成落户时间请关注安全保卫处通知。在此之前,学生如需办理身份证、出国出境、银行等有关业务,请在办理户口迁移证之前完成。

2)安全保卫处各校区户口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

紫金港校区:纳米楼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1114号窗口,0571-88206065

玉泉校区:7101室,0571-87952295

身份证换发手续:新生落户后,身份证更换采取自愿原则,可更换,也可继续使用原身份证。欲更换居民身份证的新生,本人可携带身份证原件、注册过的学生证原件到浙江省的任何派出所申请办理。

(二)党团组织关系转移

  1.党员组织关系转移:

浙江省外的新生党员,需开具纸质介绍信, 由本人携带,在办理入学手续时现场递交。介绍信抬头:“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组织部”;转入单位:“中共浙江大学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委员会”。其中,如果要同步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线上转接,目标党组织为中共浙江大学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委员会,并在纸质介绍信中写上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接时生成的唯一码。

浙江省内的新生党员,无需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由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通过“浙里红色根脉强基系统发起办理,直接系统上操作选择到学院党组织:中共浙江大学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委员会。

  2.团组织关系转移:

原团组织关系不属于北京、福建、广东的团员(包含本校升研的团员):登录“智慧团建”系统(https://zhtj.youth.cn/zhtj/signin),由团员本人发起关系转接申请,并联系原团组织同意转出。原团组织关系属于北京、福建、广东的团员:由团员本人在原团组织关系所在地的网上系统进行操作,发起转出。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团委统一进行接收。注:转入学校所在地详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38号;申请转入组织:浙江省浙江大学信电学院研究生2023级新生团支部。

(三)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及绿色通道

1.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

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为本人自愿提出申请。新生如需申请认定,请通过“新生服务网”如实填写家庭经济情况进行申报,学院将于新生报到注册后开展认定工作。未通过“新生服务网”申报者,请根据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ygb@zju.edu.cn)后续通知(一般于10月发布)要求进行申请。

2.绿色通道

因家庭经济困难暂不能在入学报到时及时缴纳学费的新生,可通过“绿色通道”先行办理入学手续,并于当学年结束前缴清学费。以下三类学生可申请“绿色通道”:

1)已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研究生;

2)入校后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研究生;

3)其他原因的学费缓交。

申请“绿色通道”的研究生请做如下准备:

1)在“新生服务网”提交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申请;

2)下载并填写《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表》(附件1)和《信电学院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汇总表》(附件2),并附“家庭经济情况说明”(请如实详细描述家庭情况,并附本人签字),电子版以“姓名+学费缓交申请表/汇总表”命名后于9月15日前发送至zjuxindian@163.com邮箱,纸质版于开学报到时递交至学院研究生科(行政楼121)

3已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请在报到时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回执单交与学院研究生科(行政楼121),由学院留存。请将回执码填写《信电学院研究生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回执码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以“姓名+回执码”命名后于915日前发送至zjuxindian@163.com邮箱,纸质版于开学报到时递交学院研究生科(行政楼121)。回执码将由学校资助中心统一录入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平台,请务必反馈准确的回执信息,否则将影响贷款的最终审核。

4入校后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入校后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请准备好以下材料,入学后根据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http://ygb.zju.edu.cn/)后续通知(一般于10月发布)要求进行申请:

     1)本人有效身份证(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新生录取通知书;

     3)《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申请表》(附件4);

     4)未成年人需要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声明一份(未成年人是指2005101日(含)以后出生,书面同意申请贷款声明应包含监护人和学生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签名、日期)。

     注意:入校后未通过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的研究生须于本学年内补交学费。

 

四、其他事项

1.请假规定: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研究生,应当事先向所在学院研究生教育科书面请假,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学院分管领导批准后方为有效。请假期限为2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联系人:刘老师;

邮箱:liujing1002@zju.edu.cn

2.始业教育: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新生教育计划对新生进行适应性教育,组织学习研究生教育管理有关工作文件,与学院、研究所领导及导师见面并制定个人学习计划,组织开展科研方法介绍、学习经验交流和学术规范等教育,建立党、团支部及班级组织并开展活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信息维护:新生可在“新生服务网”(报到前)以及浙江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报到后一个月内)中维护个人信息。

4.新生体检:新生必须参加校医院统一安排的体检复查,具体日程按校医院通知。

5.医疗保险:新生医保有关事项详见新生服务网通知。

6.“关于2023级研究生入学填写《婚育情况调查表》的温馨提示”请查看浙江大学校医院网站相关通知。

7.报到材料递交:报到时请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回执单、绿色通道等相关材料交至信电学院研究生科(行政楼121室)。户口迁移、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等报到材料在108111领取新生材料时提交。

8.下载浙大钉和加入浙大组织:请还未下载浙大钉的新生通过m.zju.edu.cn或扫码下载浙大钉app,如未收到邀请信息,未加入浙大组织的,请扫二维码登记,后可在浙大钉接收邀请。请在97日前完成上述步骤,以便后续信息畅通。

扫码下载浙大钉

 未加入浙大组织的,请扫二维码登记


信电学院研究生思政办公室

202391

 

附件1: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表.docx

附件2:信电学院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汇总表.xlsx

附件3:信电学院研究生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回执码汇总表.xlsx

附件4: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