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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信息

关于开展信电学院2023年拟录取研究生政审、调档、党组织关系转接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4-11    阅读次数 :6658

2023级拟录取研究生(含免试生、统考生):

根据教育部和浙江大学有关规定,需要对所有拟录取硕士、博士研究生进行政审,并对非委培定向的考生调取档案,请所有拟录取研究生联系所在单位协助做好以下工作(录取到海宁校区学籍非我院学生请参照海宁校区要求进行,具体可参考:https://zjui.intl.zju.edu.cn/recruit-student/graduate/61)。

一、步骤说明与时间安排

1. 所有拟录取研究生均需通过政审

1)录取前所在单位为浙江大学信电学院的同学(即信电学院2023届本科生):需下载打印《2023年浙江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附件1,以下简称《鉴定表》)并填写个人承诺及以上部分于202342117:00交至行政楼125赵嵩老师处,由学院统一进行政审和调档。

2)其余所有拟录取研究生(包括本校其他学院):凭《中共浙江大学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委员会关于2023年研究生招生政审的函》(附件2,彩色打印)进行政审,填写《鉴定表》(附件1,双面打印)。《鉴定表》务必由政审单位于2023423日前以顺丰或EMS快递寄达信电学院。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交其他材料,详见下条往届毕业生补充说明

3)往届毕业生补充说明:已就业的往届毕业生除提交《鉴定表》外,还需到原工作单位办理离职手续(定向、委培生除外),由原工作单位出具离职证明(需写明离职日期),并将考生的《鉴定表》、离职证明材料于2023423日前一起寄到我院。档案未存放在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工作单位和档案保管单位需分别出具一份《鉴定表》。若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过,原则上鉴定时间应接续无中断,招生单位需全面考查了解考生各个阶段的表现和情况。未参加工作的往届毕业生需由居住地社区管理部门或原档案管理部门出具《鉴定表》(包含档案情况)和毕业后无工作经历证明;其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有关机构还需要出具一份无犯罪记录证明(对方单位如需调取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可自行打印附件3),说明其居住期间有无违法活动、有无参与邪教组织和活动等。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考附件1的填表说明。

2. 档案材料调档

除录取前所在单位为浙江大学信电学院的同学,其余所有拟录取研究生(包括本校其他学院)凭《中共浙江大学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委员会关于2023级研究生招生调档的函》(附件4)进行档案材料(若是中共党员/入党积极分子,须包括党建材料、入党积极分子材料)调档。

1)往届毕业生:彩色打印调档函,填写好后及时交至档案管理单位(个人做好档案催促跟进工作),由档案管理单位负责寄送档案,档案材料务必于2023423日前寄达,政审材料(《鉴定表》)和档案材料请分开寄送。

2)应届毕业生:彩色打印调档函,填写完及时交至所在单位,所在单位于2023725日前将考生的全部档案材料(含中学、高考、大学本科及党员、团员材料等)寄到我院。

3.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请在9月份新生报到入学时上交《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录取前所在单位为浙江大学信电学院的同学无需此项)。因介绍信有效期最长为90天,请勿早于6月份开出介绍信(为免介绍信过期,尽量开为90天)。请按照以下格式开具:

1.   省内(校内)转入,无需纸质介绍信。请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里进行转接操作,所去单位选择:中共浙江大学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委员会(简称“浙江大学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党委”,党组织代码 033000121226)。

2.   省外转入,一般需要提供纸质介绍信,不建议线上转接。介绍信抬头写:浙江大学党委组织部,所去单位写:中共浙江大学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委员会(简称“浙江大学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党委”,党组织代码 033000121226)。请入学报到时,本人将纸质介绍信交到学院。

4. 团组织转接

由所在单位通过“智慧团建”系统进行转接,所转入团支部为:团浙江省委——浙江大学团委——浙江省浙江大学信电学院团委——信电学院研究生团总支——研究生新生临时团支部(最晚于9月份报到前完成转出操作)。

二、政审及档案材料邮寄信息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38号,浙江大学玉泉校区行政楼123室,邮编:310027,单位名称:浙江大学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研究生思政办公室,收件人:周老师,联系电话:0571-87952018

三、档案接收信息说明

档案接收单位名称(去向):浙江大学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

档案接收单位详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38号,浙江大学玉泉校区行政楼123

档案接收地邮编:310027

档案接收部门:浙江大学信电学院研究生思政办公室

档案接收人:周老师

接收人联系电话:0571-87952018

浙江大学组织机构代码:12100000470095016Q,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388号。

四、户口迁移证

入学后如需将户口迁移至学校,请在9月份新生报到入学时上交《户口迁移证》。其中籍贯、出生地必须明确到“××省××市”或者“××省××县”;迁移原因为“大中专招生”;迁往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38号浙江大学玉泉校区”。迁移证需盖有“××省公安厅”及“××市公安局××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五、注意事项

1)政审、调档函抬头填写方式及常见问题请参考附件5,请各位同学注意留意相关函件上的信息,并拍照留存。

2)政审意见须由单位党组织(或人事、政工部门)等相应职能部门填写并盖章。

3)办理单位要求各类函件原件的,请发送本人姓名、相关函件抬头信息、邮寄地址、联系电话到lcchen@zju.edu.cn,收到邮件后7个工作日内会将原件寄出。

4)鉴定表及档案材料如有提前寄送或无法按期寄达的(2023423日以后),请务必发送邮件到lcchen@zju.edu.cn说明具体寄送时间及寄送信息。

 

 

 

信息学院研究生思政办公室

2023411


附件1:《2023年浙江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docx

附件2:《中共浙江大学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委员会关于2023年研究生招生政审的函》.pdf

附件3:调取无犯罪记录函件.pdf

附件4:《中共浙江大学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委员会关于2023年研究生招生调档的函》.pdf

附件5: 政审及调档常见问题梳理.pdf


若上述附件打不开,请点击本链接,获取通知附件网盘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