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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关于非全日制单证工程硕士学位论文评阅、答辩的补充规定

发布日期 :2022-11-16    阅读次数 :123

根据《浙江大学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规定,学院存量非全日制单证工程硕士均已超过最长修业年限,应予以终止学业。部分学位论文已有研究基础的学生提出延期申请,并在承诺时间内完成了学位论文。为保障学位论文质量,学位论文过程管理及评阅、答辩规则应遵守《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关于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过程管理的实施细则》、《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办法(试行)》、《电子信息学科学位委员会关于学位论文评阅意见处理办法的补充规定(2022修订版)》等规定进行。同时根据非全日单证工程硕士的特殊情况,作出以下补充规定:

一、学位论文预审(预答辩)

根据《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关于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过程管理的实施细则》,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评阅前,应通过学位论文预审。

因学院存量非全日制单证工程硕士延期时间较长,且未全职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学位论文,在实际预审过程中多次出现无法理解预审专家意见,难以有效修改论文的情况。经讨论,非全日制单证工程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前,由学院统一组织预答辩,预答辩专家组、导师及论文作者现场讨论论文修改方案。预答辩未通过者应根据专家组意见对论文进行实质性修改,经导师审核后再次提出预答辩申请。预答辩通过者应根据专家组意见修改学位论文,导师审核后确认已修改完善,方可进入论文评阅环节。

二、学位论文评阅

评阅意见处理办法参照《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办法(试行)》、《电子信息学科学位委员会关于学位论文评阅意见处理办法的补充规定(2022修订版)》执行。

三、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评阅通过者,由学院统一组织答辩。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学院学科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担任,对论文质量进行严格把关。申请人应服从答辩委员会决议,根据评阅、答辩意见认真修改学位论文。学位论文通过答辩并经学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方可授予学位。

四、延期时间限制

因申请人已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在提交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时应承诺,若一年内不能通过答辩,将自动终止学业,作结业处理。

五、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学校、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六、本规定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发展办公室、教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浙江大学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2111 

附件:1. 承诺书.docx

                2.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结业证书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