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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浙江大学信电与电子工程学院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二次会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10-18    阅读次数 :167

各党支部:

按照《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浙江大学第十五次代表大会的通知》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规定和学校党委的统一部署,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并报请学校党委同意,将于20221028日下午2:00在玉泉校区邵科馆117会议室召开中国共产党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第四次党员代表大会二次会议,选举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党委出席中国共产党浙江大学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代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主要议程

1.通过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党委出席中国共产党浙江大学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

2.选举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党委出席中国共产党浙江大学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代表。

二、代表候选人基本条件

1.政治信念坚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记党的初心和使命,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是非分明,立场坚定。

2.在学校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做出实绩。

3.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密切联系党员和师生群众,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如实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4.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按照党性原则办事,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利,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监督。

5.具有履行代表职责的能力,能够按照要求参加党组织组织的活动,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三、代表候选人名额及产生办法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党委出席中国共产党浙江大学第十五次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共5个,由党员代表大会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选举产生,差额比例不少于20%。具体产生程序如下:

1.从党支部开始推荐提名。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党员酝酿推荐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于922日前填写并上报《党支部酝酿推荐本单位出席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附件)。学院党委根据多数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

2.学院党委就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与学校党委沟通,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并采取适当方式加强审核把关;

3.学院党委研究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学校党委审查;

4.学院党委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根据多数选举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进行选举。

开好党员代表大会是做好代表选举工作的关键环节,各党支部要严格落实工作程序,认真组织实施,保证代表选举工作规范有序、圆满成功。

 

 

附件:党支部酝酿推荐本单位出席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xls

 

中共浙江大学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2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