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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信息

信电学院关于2022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新生报到注册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8-23    阅读次数 :2612

2022级研究生新生:

信电学院2022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新生报到注册安排如下,请按照通知要求完成报到注册工作。(本通知面向学术学位博士、专业学位博士、专业学位硕士及学术学位硕士。)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22999:00-11:3013:30-16:00

地点:玉泉校区行政楼121(报到、注册),108-111(提交、领取新生材料),请先至121完成报到、注册后再至108-111

注意:2022 年秋季研究生新生报到将全面启用线上报到流程,需先现场采集每一位新生的报到照片并进行在线人脸对比,对比一致者方可报到注册。请新生在报到时不要过度化妆、头发不要过度遮挡面部,以保证人脸对比的准确性。


二、报到、注册材料

验证材料:1)研究生录取通知书;(2)有效的本人证件: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港澳台居民证件等),并务必携带复印件一份;(3)证书:硕士生必须持有本科学历证书原件。博士生必须持有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或硕士学历证书原件。直博生必须持有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并请携带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未获得以上学历学位证书者不予报到入学。

注意:根据《浙江大学关于2022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安排的通知》中要求,推免生(包括直博和硕士)报到时均须持有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

收取材料:1)交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2)交彩色打印新生登记表1份,含本人签字(登录新生服务网(http://regi.zju.edu.cn/home )完成相关手续后可以进行下载);(3)硕博连读生交电子离校单打印件1份;(4)户口迁移、党团组织关系转接相关材料请按通知要求进行准备,报到当天交给现场工作人员。


三、准备材料

(一) 户口迁移

1.户口迁移采取自愿原则,可迁至学校,也可保留在原户籍地,报到时不迁入的,读研期间不再迁入;在校期间,户籍管理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浙公通字〔20205号)规定执行。在职学生、非全日制学生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需要迁户口至学校的新生,须准备以下材料:

1)户口迁移证原件1份:本人在杭州的最新手机号码、二代身份证起止日期写在户口迁移证右上角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底色不作要求)贴于迁移证背面(粘贴位置见下图所示)。

2)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身份证拍照后打印的不予采用)。

3)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


3. 《户口迁移证》各项内容必须规范、清晰,具体要求如下:

1)姓名:《户口迁移证》上姓名须与《录取通知书》姓名一致。

2)籍贯、出生地:必须明确到“××××市”或“××××县”。

3)迁移原因:大中专招生。

4)盖章:需盖有“××省公安厅”及“××市公安局××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5)户口迁往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玉泉校区”,详细地址如下: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38号浙江大学玉泉校区。特别提醒:本校升学就读校区有变更,且选择户口继续保留在学校集体户口的新生,请学生本人在研究生开学报到前,自行到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并按照2022年浙江大学研究生新生落户要求将本人户口迁移至就读院系所在校区。

6)注意事项:严禁私自涂改《户口迁移证》上的信息。迁移户口过程中身份证如被迁出地公安机关收缴,应由收缴地公安机关在迁移证上注明“身份证已收缴”。

新生落户要经杭州市公安部门审批并逐一办理,需一定时间,具体完成落户时间请关注安全保卫处网站或“平安浙大”微信公众号通知。在此之前,如需办理身份证、出国出境、银行等有关业务,请在办理户口迁移证之前完成。如未按通知要求提交落户材料,后续不再受理。

(二)党团组织关系转移

1.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

浙江省内的新生党员:无需开具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线上转接,目标党组织为:中共浙江大学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委员会。

浙江省外的新生党员:需开具纸质介绍信, 由本人携带,在办理入学手续时现场递交。介绍信抬头:“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组织部”;转入单位:“中共浙江大学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委员会”。其中,如果要同步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线上转接,目标党组织为中共浙江大学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委员会,并在纸质介绍信中写上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接时生成的唯一码。

2. 团组织关系转移:

原团组织关系不属于北京、福建、广东的团员(包含本校升研的团员):登录“智慧团建”系统(https://zhtj.youth.cn/zhtj/signin),由团员本人发起关系转接申请,并联系原团组织同意转出。原团组织关系属于北京、福建、广东的团员:由团员本人在原团组织关系所在地的网上系统进行操作,发起转出。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团委统一进行接收。注:转入学校所在地详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38号;申请转入组织:浙江省浙江大学信电学院研究生2022级新生团支部。

(三)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及绿色通道

1.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为本人自愿提出申请。新生如需申请认定,请通过“新生服务网”如实填写家庭经济情况进行申报,学院(系)将于新生报到注册后开展认定工作。未通过“新生服务网”申报者,请根据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ygb@zju.edu.cn)后续通知(一般于10月发布)要求进行申请。

2.绿色通道:因家庭经济困难暂不能在入学报到时及时缴纳学费的新生,可通过“绿色通道”先行办理入学手续。以下两类学生可申请“绿色通道”:

1)已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研究生;

2)入校后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研究生。

申请“绿色通道”的研究生请做如下准备:

1)在“新生服务网”提交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申请;

2)下载并填写《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表》(附件1)和《信电学院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zjuxindian@163.com邮箱,并附“家庭经济情况说明”(请如实详细描述家庭情况,并附本人签字),纸质版于开学报到时递交学院研究生科刘老师(行政楼121);

3已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国家开发银行的生源地贷款学生有回执单或回执短信,请将回执码填写《信电学院研究生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回执码汇总表》(附件3),并将纸质版交至学院研究生科刘老师(行政楼121),电子版发送至zjuxindian@163.com邮箱。回执码将由学校资助中心统一录入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平台,请务必填写准确的回执信息,否则将影响贷款的最终审核。

4入校后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请准备好以下材料,入学后根据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http://ygb.zju.edu.cn/)后续通知(一般于10月发布)要求进行申请:

1)本人有效身份证(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新生录取通知书;

3)《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申请表》(附件4);

4)未成年人需要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声明一份(未成年人是指2004101日(含)以后出生,书面同意申请贷款声明应包含监护人和学生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签名、日期)。

注意:入校后未通过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的研究生须于本学年内补交学费。


四、疫情防控

1.符合新冠疫苗接种条件的新生需在来校报到前完成疫苗接种,因客观原因未完成的在入学体检时安排统一接种。

2.学生来校前按要求每日打卡报送健康信息,新生至少于来校前连续14826日开始)每日打卡。请各位同学从即日起按照随录取通知书所附的《健康打卡指南》操作,务必每天坚持健康打卡。

3.有以下情况的暂缓来校,待符合要求后方可来校:①学生本人或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的;②本人及共同居住家庭成员来校前14天有发热、乏力、咳嗽、咽痛、咽干、腹泻、呕吐、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疑似症状的;③学生来校前10天内有过境内疫情高中低风险地区(以学校每日最新通知为准)旅居史的;④在国(境)外(澳门除外)的;⑤有其他疫情接触情况或者涉疫行程的。涉及上述情况的,请填写《研究生新生情况表》(附件5发送至邮箱zjuxindian@163.com进行报备,邮件主题及附件请以“姓名-学号-22级新生情况”进行命名,同时按照请假规定请假。

4.研究生新生报到期间,符合来校要求的学生凭个人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和到校前72小时内、到校前24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所在学院(系)审批后生成浙大通行码。


五、其他事项

1.请假规定: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研究生应当事先通过电子邮件、书面报告等形式(需附相关证明材料)向学院研究生科请假。

联系人:刘老师;

邮箱:liujing1002@zju.edu.cn

请假期限为2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2.始业教育:学院将按新生教育计划对新生进行适应性教育,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信息维护:新生可在“新生服务网”(报到前)以及浙江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www.grs.zju.edu.cn/1654/list.htm)中维护个人信息。

4.报到当天,已按照新生服务网要求办理的新生可直接入住宿舍,然后到各自所在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进行验证及报到、注册(未按规定携带相关验证材料及未缴纳学费者不予报到)。

缴费金额与方式详见“浙江大学研究生新生缴费指南”及新生服务网说明(http://regi.zju.edu.cn/yxkxdetail?id=2436e50e67a38c80ac70aba4a9162069&type=2)。


信电学院研究生思政办公室

2022823

附件1: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表.docx

附件2:信电学院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汇总表.xlsx

附件3:信电学院研究生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回执码汇总表.xlsx

附件4: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申请表.doc

附件5:研究生新生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