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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司法充满人性的光辉——信电学院分党校举办专题报告会

发布日期 :2019-06-13    阅读次数 :446

深刻认识领悟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院风校风,信电学院分党校开展法治教育专题报告会,组织师生党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

6月10日晚,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分党校在玉泉校区邵逸夫科教馆117报告厅举行法治教育专题报告会报告会邀请陆永棣教授做“让司法充满人性的光辉——以当下热点案件为视角”的专题报告。信电学院200余名师生党员参加学院党委书记钟蓉戎主持。

陆永棣教授是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学院特聘教授,同时也是浙江省法学会司法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不仅理论功底深厚、著作丰富,而且曾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办公室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高级法官,积累了大量的实际案例和实践经验。


针对工科学生法律基础比较薄弱的情况,陆教授没有使用深奥的法理开篇,而是借《我不是药神》的原型陆勇案来阐述“当依法律规则判决将会对个案明显不公,实际上法成‘非法’时,道德规范可以作为审判的依据,以求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而这样的道德规范其实在立法中往往体现为相应的最根本的法律原则”。这种用生动案例来阐述深奥法理的讲授风格深受同学们的欢迎,报告会气氛随之活跃。

陆教授详细解读了南京彭宇案判决为何难以被公众接受的缘由认为“判决对助人为乐或见义勇为的不当揣摩,否定了司法应具有的弘扬社会道德风尚的功能”,压垮了脆弱的人与人之间相互信任、相互救助的社会本能,进一步引发了社会运转与道德底线的滑坡。在解读无锡胚胎案的时候,陆教授认为法官必须悲天悯人回应人伦情感,充分尊重与保护胚胎这一寄托着两个家庭哀思的载体的道德地位,判决应充满人性。在谈到聊城辱母杀人案的时候,陆教授详细阐述公平公正的判决是对社会公众道德底线的维护,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的保证,并引用《旧唐书》康买得杀人救父案来讲述情法并用一直是中国传统司法的重要特点,指出法律不仅要关乎规则,还要维护社会的道德与良知。

在谈及当前社会对判决不满的原因的时候,陆教授着重强调了“和稀泥”这种不合理判决,认为“和稀泥”式的判决是对社会运行规矩的破坏,而不“和稀泥”的判决维护社会运行的底线规矩和人们最起码的是非善恶观,并引用劝阻吸烟引发死亡、包养情人要求返还财物、幼童赠食芭蕉窒息死亡、私自爬树摘杨梅坠亡等案件来阐明合理的判罚可以有效维护社会秩序,而“和稀泥”式的判罚助长社会歪风邪气,是对社会道德体系的严重践踏,危害尤甚。

随后,陆教授又与大家探讨什么样的判决是“弘扬正义的良知”,并从自身经历以及所见所闻出发,探讨如何让判决充满人性的光辉,并详细解读了民间借贷案、非法出售濒危野生动物案、张扣扣故意杀人案。

回到“如何让司法充满人性的光辉”这一主题上,陆教授从“弘扬正义的良知”,以善良之心把握每一个案件;准确把握立法本意,以主流道德价值回应社会公众期待;审慎驾驭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的关系,以法律的尺度实现道德的要求等三个方面出发,并结合于得水盗窃案、《民法通则》相关规定、美国美国纽约里格斯诉帕尔默遗产继承案以及州遗赠案向同学们阐明法官绝不是“追逐内心美善理想”的精神游侠,而是弘扬社会的良知、引领社会良好道德风尚的卫士。随着社会日新月异的发展,立法的滞后性、不合目的性、不周延性也将愈发凸显,而如何在规则的缺失、冲突以及个别案件的有失公平的前提下做出合乎法律原则、弘扬社会正义良知、引领良好社会风尚的判决,就显得尤为重要与宝贵。

整个报告会持续两个小时,陆教授深入浅出风趣幽默的讲解带了一堂高效生动的法律知识普及课,让同学们对司法判决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会后,大家对陆教授讲授的案例展开了深入的探讨,从探讨中充分意识到合法合理合情的判决是维护社会运营秩序以及道德底线的坚强防线。

(文:马超 图:徐昊)


                                          信电学院分党校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