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 取消 应用
党建工作

您的位置 : 首页  通知公告  党建工作

信电学院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3-16    阅读次数 :120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各级党组织要定期开展集体学习,党员、干部每年要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坚持开展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浙江大学全面推进“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工作方案》规定,党员每年都要参加集中教育培训,学生党员累计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16学时(含组织生活的学习时间),教师党员累计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24学时(含组织生活的学习时间)。
根据以上文件精神,信电学院党委经过研究,对学院的党员学习教育培训工作做出如下规定:
1.学院党委领导和组织全体党员定期开展学习教育培训活动。学院党委认真落实学校党委布置的学习教育培训任务,根据信电学院师生实际和学科特点,开展理论指导和学习辅导。
学院分党校是学校党校教育工作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学院党委开展学习教育培训活动的重要载体。
学院党委和分党校每学年将组织不少于4场的专题学习报告会。要求师生党员参加专题学习报告会不少于2场。
学院党委和分党校根据不同党员的特点和需求,推广和运用案例分析、专题辅导、交流研讨、微型党课、主题党日、支部生活观摩等方法,指导党支部创新教育方式、丰富教育内容。创新党员教育手段,充分运用党建网站、微博、微信等现代信息技术和传媒手段改进党员教育工作,扩大党员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提高党建工作的信息化水平。
2.研究生党总支、本科生党总支和各支部是开展学习教育培训活动的组织保证。各党支部要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必须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党支部要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三会一课”要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
研究生党总支和本科生党总支开展“先锋学子”教育培训活动并每月以“支部论坛”为载体开展党章学习小组活动。“先锋学子”教育培训活动重点开展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支部论坛”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讨论,加强正面引导,消除模糊认识,帮助党员在复杂的社会环境和多变的社会思潮中坚定理想信念。
3.强化党员的实践培训教育。每年分层次、分类别地组织师生党员到革命老区、红色基地开展社会实践和学习教育活动。
4.学院综合办公室对每次学院党委组织的专题学习报告会进行签到,每年公开一次未能达标党员的姓名。未能达标的学生党员不能参加党内评优,并在综合奖评比中予以体现。
研究生党总支和本科生党总支对各党支部的“三会一课”情况每月检查一次。
学院分党校定期评比优秀调研论文、心得体会,并编辑成册,供全院师生阅读学习。
5.重点发展对象的教育培训活动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党委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