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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落户政策

发布日期 :2011-10-28    阅读次数 :5964

各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办理2009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落户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中心于20091019开始,办理2009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报到落户手续,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一、办理时间:各单位请根据《北京市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上的审批结果,办理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报到落户手续,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091231日。

二、办理程序:

(一)档案查询

登陆北京公招网(www.bjgongzhao.com.cn),查询档案到达情况,档案到达后可办理报到手续。

(二)填写毕业生户籍信息

1、登陆《北京市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进行网上信息登记;

2、进入“2009年毕业生落户报到”事项,核实已通过复审毕业生信息, 重点复核集体户口登记机关,毕业生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毕业院校等重要户籍信息,确保准确、无错别字。发现录入有错误的,及时与我中心联系。

3、补充填写毕业生原户籍所在地有关信息,填写内容包括:户籍所属行政区域;所属派出所名称;户籍地址及婚姻状况。

(三)提交纸质材料

毕业生本人持相关材料办理报到手续:

1、上学期间已将户口迁至学校的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⑴单位介绍信;

⑵本人身份证原件;

⑶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要求提供毕业生本人信息页,劳动合同期限页及本人签字、盖有单位公章页;

⑷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月起到报到前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一份;

⑸《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⑹《常住人口登记卡》,京外院校毕业生提供《户口迁移证》原件;

⑺填写《北京双高人才登记表》一份;

⑻签署《委托代理人事档案管理合同书》一式两份、《集体户口管理协议》一式两份;

⑼报到有关费用。

2、上学期间户口未迁至学校的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⑴单位介绍信;

⑵本人身份证原件;

⑶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要求提供毕业生本人信息页,劳动合同期限页及本人签字、盖有单位公章页;

⑷自劳动合同签订之月起到报到前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一份;

⑸《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⑹户口本原件、由其学校教务部门、学校集体户口所属派出所分别出具的户口未迁至学校的证明;

⑺填写《北京双高人才登记表》一份;

⑻签署《委托代理人事档案管理合同书》一式两份、《集体户口管理协议》一式两份;

⑼报到有关费用。

3、毕业生如果是中共党员身份,办理报到手续时请携带《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原件并填写《流动党员情况登记表》一份。

(四)报到地点

北京双高人才发展中心

地址:西城区展览馆路44

联系电话:68364488-101/102/104

联系人:李沐帆、何宏飞、顿颖、肖冬�

 

 

北京双高人才发展中心

2009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