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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才中心办理档案托管、进杭落户手续

发布日期 :2010-11-29    阅读次数 :48077

应届毕业生如何办理档案托管、进杭落户手续

日期:2009219     浏览量:31683

 

 

     一、人事档案托管

 

(一)在杭州市区(除萧山、余杭外)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持经工作单位盖章确认的《人事代理委托书》(见附件),到省人才交流中心鉴证就业协议书。人事档案由工作单位委托省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二)对自主创业、家庭贫困、参加“三支一扶”的毕业生,经学校就业指导部门认定,在省人才交流中心参加人事代理,可免交2年人事档案管理费。

 

     二、就业流程

 

(一)毕业生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二)省人才中心鉴证就业协议书

 

(三)毕业学校办理派遣手续

 

(四)毕业生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

 

(五)毕业生办理报到、落户

 

     三、进杭落户流程

 

(一)查询档案到达情况

 

(二)准备落户材料(①毕业证书;②报到证;③户口迁移证;④劳动合同;⑤养老保险缴费清单;⑥一寸照片)

 

(三)办理落户

 

     四、温馨提醒

 

(一)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每月推出1-2场面向应届毕业生的就业招聘会,另外,在228日、66月在杭州和平国际会展中心举办大型公益性就业招聘大会;

 

(二)浙江人才网(http://www.zjrc.com)推出应届毕业生就业招聘专栏,每天推出面向应届毕业生的有效就业岗位1万个;

 

 

 

附件: 《人事代理委托书》(下载)

 

涉及政策变动,更多就业详情,请登陆:浙江人才网  http://www.zjrc.com

 

 

 

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

 2009218

 

历届毕业生进杭落户须知

日期:2009326     浏览量:5607

办事流程:
一、办理调档手续。本人或委托他人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开具《人事档案调档函》,原档案管理部门依据《人事档案调档函》将档案寄(送)达省人才交流中心档案管理部,可点击http://file.zjrc.com/yc/gdcx.asp查询本人档案到达情况。
二、提交落户所需材料。在确认档案到达后,用人单位、本人或者委托他人提交相关落户材料到省人才交流中心一楼大厅人事代理窗口,领取《人员进杭落户审批表》和开具同意落户证明。
三、办理《准予迁移证》。持经人才交流中心审核后的材料,到华光路35号(吴山广场旁)杭州市公安局办理准迁证(一式三联)。
四、办理《户口迁移证》。持《准予迁入证》第二联、原户口本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
五、办理落户手续。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人员进杭落户审批表》红联、一寸照片一张到省人才交流中心一楼大厅人事代理窗口办理落户手续,并在2周内办结落户手续

办理落户所需的材料:
一、历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 (45周岁以下)或专科学历紧缺专业(35周岁以下)毕业生,在杭州市区(不包括萧山、余杭区,下同)落实就业单位的人员。
    1
、《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2
、《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本科学历);
    3
、《户籍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或《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为杭州市区);
    4
、与在杭单位签订的经劳动(人事)部门鉴定的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
    5
、杭州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用人单位为当事人缴纳养老保险情况证明(养老保险缴纳清单););

    6
、《拟调(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须经调出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和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盖章。(表格下载:http://rsdl.zjrc.com/bgxz/bgxz.asp)  
    
二、历届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1
、《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2
、《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3
、《户籍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或《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为杭州市区);
    4
、《拟调(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须经调出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和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盖章。(表格下载:http://rsdl.zjrc.com/bgxz/bgxz.asp
   
三、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国家承认学历教育考试、全日制普通教育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且持有地市及以上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职称(45周岁以下),在杭州市区落实就业单位的人员。
    1
、《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2
、《户籍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或《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为杭州);
    3
、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
、与在杭单位签订的经劳动(人事)部门鉴证的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5
、杭州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用人单位为当事人缴纳养老保险情况证明(养老保险缴纳清单););
    6
、《拟调(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须经调出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和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盖章。(表格下载:http://rsdl.zjrc.com/bgxz/bgxz.asp
  
咨询电话:88394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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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