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秋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通知

编辑: 日期:2019-09-26 访问次数:864

各团支部: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加强对共青团员的政治引领,积极向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抓好“推优”工作, 是党赋予共青团的重要政治职责, 是共青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关键举措。现将2019年秋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1、各团支部需严格遵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大学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附件一)要求,在党支部的指导下,于1018日前做好团支部“推优”工作。

2、“推优”时各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会上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递交过入党申请书)的具体情况,全体团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推荐,各团支部推荐对象的名额控制在团员数的20%以内,杜绝短信(QQ/微信)投票等违规做法。

3、“推优”名单确定后,被推荐对象应及时填写《浙江大学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附件二)和个人事迹(可打印,需申请人签字),各一式三份,并由团支部书记填写推荐意见。

4、各团支书(包括研究生和本科生)将支部推优对象的纸质推荐表收齐,填写团支部推荐意见后,与申请对象手写的《入党申请书》一起(若申请书已经在党支部建档则只需要提交推荐表),于1018日下午1730前交至行政楼125办公室,18级本科生可以交至紫金港西一213信电学院办公室(最左边一间);各团支书还需要填写《浙江大学信电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附件三)与《浙江大学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附件二,包含个人材料)电子版打包,邮件(主题及压缩包命名为:XX团支部推优材料汇总)发送至3170105950@zju.edu.cn,研究生各团支书电子材料发送至21831085@zju.edu.cn.学院团委审核后反馈给各个党支部留档。

注:

1、团支部、党支部推荐意见不能只写同意,需具体阐述支部对该同志的评价。

2、“推优”过程中杜绝短信(微信/QQ)投票等违规做法。

3“推优”对象必须是已经提交过入党申请书的团员。

4、以上工作,如有疑问,可与学院团委办公室(87952180)或马同学(18888922242)联系。

 

附件一:《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大学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

附件二:浙江大学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doc

附件三:浙江大学信电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xls

 

信电学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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