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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信息

2023年浙江大学信电学院关于接收推免生的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 :2022-09-19    阅读次数 :2028

按照教育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浙江大学信电学院2023年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办法如下:

一、组织与领导

学院成立推荐免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院推荐免试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负责受理考生的质疑、申诉,具体名单及联系方式如下:

1. 信电学院2023年硕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红胜、戴志潜

成员:刘峰、王作佳、车录锋、李英明

2. 信电学院提供以下咨询途径:

咨询地点:玉泉校区行政楼121

咨询电话:0571-87951572

咨询人:信电学院教务办 刘老师

 3. 信电学院设立信访、申诉电话:

申诉联系人:戴志潜

电话:0571-87951557(只接受信访、投诉,不接受信息咨询)

邮箱: dai_zhiqian@zju.edu.cn(只接受信访、投诉,不接受信息咨询)

申诉地点:玉泉校区行政楼124

二、招生计划

信电学院2023年各专业接收硕士研究生推免生的数量按我校研招网公布《2023年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计划数执行。详见研究生院网站:http://grs.zju.edu.cn/ssszs/studentZsml.htm,直博招生依据生源质量、招生计划及导师、考生双方意向择优录取。

三、申请办法: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可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欢迎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学术潜质的同学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申请直博需满足以下英语水平条件:大学英语六级460及以上或WSKPETS 5)合格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或英语国家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或雅思5.5及以上或托福80及以上,成绩有效期五年。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申请程序

1、外校推免生申请我校,办法如下:

网上申请:申请人于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免试申请网报系统”提出申请,填写有关栏目,提交成绩单等材料。后续申请人可在“状态查询”栏查询审核结果。

2、本校推免生推荐工作按本校关于做好推荐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实施。

四、初审

学院根据申请人报名志愿,将申请信息发至各专业、方向,各专业、方向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根据申请人大学期间的综合学业成绩情况和综合表现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本校生请关注学院通知,按要求进行复试确认。

外校生请关注“免试申请网报系统”信息。有关复试的相关通知,也将通过在此平台后续公布。具有复试资格的申请人,应按复试通知要求给出回复。无回复或者回复不同意参加复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五、复试、录取

复试将于922-25日进行。具体安排通过复试通知发送。

各专业、方向根据参加复试学生的数量,组织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学生按分组名单参加复试。

复试包括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综合能力、外语能力等方面内容。

复试中将要求每位考生进行五分钟的PPT自我介绍,介绍内容包括:个人简历、科研成果、竞赛与获奖经历等。

考虑疫情防控因素,已返校的本校本院学生采用现场面试形式组织。外校、本校外院学生采用钉钉(DingTalk)平台以网上远程面试形式组织。

请参加远程复试的考生务必于921日前,使用在浙江大学推免系统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注册钉钉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

该平台的面试须知请参照浙江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视频复试考生须知:(http://www.grs.zju.edu.cn/yjszs/2022/0316/c28479a2507123/page.htm

复试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各专业、方向在考虑考生前三年学业、科研、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的基础上,按复试成绩形成排序,结合申请人志愿,自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或复试不合格(复试成绩低于60分)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录取结果确定后,由学院研究生教务办负责发送拟录取说明,申请人需确认接收录取,根据教育部推免生工作安排, 928日起所有推免生均须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 (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学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待录取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应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若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则视为放弃,院系有权撤销待录取。

研究生院将对全校拟录取名单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在推免生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生招生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复试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2、拟录取的推免生应出色完成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业,并按期毕业,拟录取后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1)政审不合格;(2)从考生报名至入学报到之日,受到任何处分;(3)本科最后一学年课程成绩出现不及格记录;(4)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达到良及以上(或80分以上);(5)应届毕业时无法获得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

3、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4、推免生招生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生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生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生招生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5、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请于20233月自行到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于2023331日前将体检表寄送到我院。体检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具体关注后续通知。

 

 

信电学院教务办公室

2022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