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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电学院关于拟终止超过学习年限的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单证)学业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5-19    阅读次数 :1832

根据《浙江大学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对学习年限的规定(详见附件一),信电学院拟对2015级及以前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单证)研究生,至20226月底前还未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如无特殊情况,将终止其学业,如需延期,务必填写延期申请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期申请对象

2015级(20164月入学)及以前入学的,尚未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同学。

二、延期申请专业

电子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

三、延期申请所需材料

纸质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论文延期答辩申请表”1份,详见附件二

四、延期答辩申请表填写说明

1、申请表中“拟答辩日期”不得晚于2023630日。

22011级(20124月入学)及以前入学的申请人需在申请表中“申请理由”一栏的最后,注明“本人承诺在申请拟答辩日期内若不能完成答辩,将自动终止学业。”如无此条,不予受理此次申请。

3、申请表需本人单位相关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签字,加盖单位人力资源章或公章。

4、申请表需导师签署意见并签字。

五、延期答辩申请表提交截止时间及提交方式

1、截止时间:2022830

2、提交方式:现场提交或邮寄。如采用邮寄方式提交,建议使用顺丰、EMS

3、未按期提交延期申请表、延期申请未获得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同学,将按规定,终止其学位申请。

六、结业证书办理说明

如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次延期申请或延期申请未获得审核通过,且本人已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者,学院将统一办理“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结业证书”,相关同学请于2022630日之前将“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结业证书申请表”(一式三份)提交至信电学院工程硕士办公室(现场提交或邮寄)。申请表见附件三

七、其他说明

1.如有不明事项,请联系信电学院余老师,联系方式见本通知第八条。

2.信电学院工程硕士办公室将对需办理延期答辩申请的同学,逐一进行联系核实。如因学生本人变更联系方式且未向信电学院工程硕士办公室提交更新信息,造成无法取得联系的,将视为放弃延期答辩申请。

3.信电学院将于202291日前汇总延期申请信息后上报学校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对审核结果予以公示。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收件人):余老师 0571-87951720

电子邮箱:yuly@zju.edu.cn

邮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38号,浙大玉泉校区行政楼113室(信电学院发展办公室)

浙江大学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2520


附件1. 《浙江大学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

附件2.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论文延期答辩申请表

附件3.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结业证书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