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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信息

浙江大学信息与电子工程学系关于外校(系)免试研究生录取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 :2011-09-22    阅读次数 :9186

为使录取外校(系)免试研究生的工作更加公平、公正,结合我系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

1. 学系成立由分管副系主任、副书记、研究生教学办有关人员组成的外校免试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系副主任担任组长,负责制订学系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开展工作。

2. 两个一级学科成立免试研究生录取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导资格)的该学科的教师组成。各复试小组要对本小组的复试结果负责,并对学生提出的疑义作出解释。

二、录取名额的确定

1. 原则上各学科专业招收直博、科学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硕士免试生人数参照当年度招生计划公布的招生人数和免试生比例;根据当年实际生源情况,报请研究生院批准后,可适当调整免试生比例。

2. 学系按照当年度可接收的免试生名额和本校推免生已录取人数,确定各学科专业接收各个类别外校(系)免试研究生名额。

三、复试录取程序

1. 网上申请、寄送材料:申请人需按照浙江大学关于当年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的通知要求,上网填写有关栏目,递交后再下载有关表格并填写,并将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寄到浙江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

2. 审核、确定复试名单:学系相关学科将及时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参加复试的外校(系)推免生名单,并在申请人“申请平台”给予回复。有关复试的相关通知,也在此平台后续公布。具有复试资格的申请人,应按复试通知要求给出回复。无回复或者不来参加复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因申请人材料邮寄有先后,初审和复试都可分批进行。学系允许申请人在系内不同学科专业方向之间进行志愿调整,同时做好学科方向之间的协调工作。

3. 组织复试:

1)各学科根据参加复试学生的数量,组织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学生按分组名单,参加复试。

2)复试应包括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综合能力、外语能力等方面内容。复试形式可以为全部面试或小型笔试和面试相结合。

4. 复试成绩排序:每组复试结果按名次排序,同一学科各组之间统一协调后给出复试成绩。各学科复试学生按复试成绩形成排序

5. 确定拟录取名单:各学科根据复试成绩排序,自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直博生。根据申请人志愿、导师及学科意见确定录取外校免试生的导师。

6.公布录取结果:由学系研究生教学办负责公布拟录取名单,发放拟录取接收函,并上报研究生院。申请人需确认接收录取。

四、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其解释权归浙江大学信息与电子工程学系研究生教学办。

                                浙江大学信息与电子工程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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